識貨學堂丨NIKE竟是靠“抄襲”發跡?
نوشته شده توسط : 时尚吉尔

1972年,NIKE在美國誕生,伴隨著NIKE誕生的還有一雙名為Cortez的跑鞋。沒錯,就是這雙因電影《阿甘正傳》進而打響知名度的“阿甘鞋”。

耐磨外底、泡棉中底再加上能夠同時提供穩定、支撐以及透氣性的尼龍材質鞋面(但是現在的og常指為72的leather皮革版),這雙cortez一舉改變瞭當時的跑鞋界,受到眾多跑者的推崇和支持。

但也正是這雙大名鼎鼎的跑鞋,讓NIKE陷入“抄襲”風波,而這一切還得要從NIKE的前身——BLUE RIBBON SPORTS藍帶體育公司說起。

讓我們把目光放回到二十世紀60年代初,就讀於斯坦福大學的NIKE傳奇創辦人Philip Knight(菲爾奈特)獲得瞭他MBA專業的畢業證書,在他就讀期間曾在創業課中寫下瞭一份創業作業,而這份作業便可以看做是NIKE的原型。

Philip Knight畢業後並沒有像普通高材生一樣進入華爾街打拼,而是用瞭兩年多的時間去環遊世界。當他去到日本之時,機緣巧合下光棍之身的他進入瞭當時風頭正盛的Onitsuka Tiger鬼塚虎公司參觀,並與當時鬼塚虎的幾位經理會面商談。

在Philip Knight以自己過去所做的創業作業為基準,把美國鞋市天花龍鳳般描(chui)述(xu)一場後,幾位經理終被吸引問道:“奈特先生,請問你所屬的公司是?”當時仍一無所有的Philip Knight脫口而出:“BLUE RIBBON SPORTS”。

這便是藍帶體育公司成立的契機。

理所當然般拿下鬼塚虎在美國的獨傢代理權後,Philip Knight回到瞭美國,在尋找資金的過程中與自己的大學田徑教練Bill Bowerman協商合作,正想自己設計跑鞋卻苦於沒有資源的Bill Bowerman與Philip Knight一拍即合,並表示出資49%達成合夥人關系。

就這樣,手握Onitsuka Tiger美國獨傢代理權藍帶體育公司誕生瞭。在店鋪開張之處,店內大部分的鞋子都是來自於當時已名聲大噪的Onisuka Tiger,隻有小部分鞋款是來自於藍帶體育自己設計的鞋款。

在當時的BRS招牌下還印著TIGER SHOES字樣,櫥窗前也都是鬼塚虎的鞋子,放到現在的市場,BRS這傢店的定位更像是買手店。

1964年,Bill Bowerman率隊前往日本參加奧運會,在那期間,本就希望致力於跑鞋改造與制作的Bowerman開始與鬼塚虎的制作團隊交流自己想法。回到美國後,Bowerman便一直向鬼塚虎方提出新的方案與建議,直到1966年,鬼塚虎方終於通過瞭Bowerman的方案,他讓參與並共同開發這雙全新跑鞋,也就是文章開頭所說的Cortez“阿甘鞋”。

如上圖所示,追根溯源的Cortez誕生於1967年,它還有一個型號,叫做TG-24;斜側面的Logo自然也不是Swoosh,而是Onitsuka Tiger的經典標志。

(避免部分小白不瞭解,特別解釋一下Onitsuka Tiger也就是現今跑鞋品牌Asics的前身)

說起這雙最“og”的Cortez,就不得不插播一下關於這雙鞋命名的一件趣事。在將TG-24命名為“Cortez”之前,這雙鞋的原命名並不是“Cortez”而是“Aztec”,但當時正風生水起的德國體育巨頭adidas跑過來說:“你這個名字和我下一雙要出的鞋子名字雷同瞭,你得改名,不然我會起訴你”balabala。

當時隻是個小中間商的BRS哪裡惹得起?於是乎,Aztec就變成瞭後來的Cortez。

話說回來,這雙印著鬼塚虎商標的Cortez於1967年通過藍帶體育公司在美國市場推出過後,瞬間吸引瞭大量跑者的推崇,要知道,泡棉中底加上鬼塚虎的尼龍鞋面,這樣的配置對於當時的市場可以說是劃時代的存在。

再加上宣傳上聰明的定位「 這是世界上最好的長距離跑鞋,也是非常適合休閑穿著的鞋款」,這雙鞋很快就點燃瞭美國的鞋市,成為瞭男女老少皆宜的熱門跑鞋。

但好景不長的是,正享受於拿鞋-賣鞋-賺錢-拿鞋循環的藍帶體育被鬼塚虎盯上瞭。面對火熱的美國市場,鬼塚虎終不滿足於中間商的介入,有心多賺一筆的鬼塚虎提出瞭註資參股要求,並想要獲得51%的股份,否則將停止和藍帶體育公司的合作,並且會加大在美經銷商數量。

(註:也有人說是BRS先偷偷換瞭自己的Logo去賣,所以鬼塚虎才過來追究的,但瞭解過NIKE這個Swoosh Logo的人應該都知道,這個勾勾是決定成立NIKE之後,在註冊商標前才找的一個學畫畫的女大學生設計的,所以我個人並不認同這個說法)

不服氣的Philip Knight選擇瞭和鬼塚虎硬碰硬,離開瞭鬼塚虎的代理光環,找到瞭日商巖井株式會社的資金贊助,在71-72年間創立瞭現在的NIKE。而大傢也都知道,Cortez就是NIKE的“開國元勛”,所以....

對的,Philip knight和Bill Bowerman兩個人把Cortez這雙鞋的Logo改成瞭Swoosh,直接向推向市場。

在NIKE推出瞭印著Swoosh標志的Cortez之後,鬼塚虎方徹底懵逼瞭,心裡想的大概是“你咋能這麼不要臉呢,這是我的版權啊”。於是鬼塚虎一紙訴狀,把NIKE告上瞭法庭。

在當時的宣傳上我們可以看到,NIKE也隻不過是把當初TG-24的宣傳語加上瞭由Bill Bowerman設計之類的話語,並稍微翻新瞭一下下。過瞭個幾年,換瞭個標志,也仍舊是在用“最好的長距離跑鞋”等字眼來宣傳標榜自己(- -)。

在經歷瞭三年的漫長比拼,最終因為NIKE方提出瞭Cortez是由Bill Bowerman根據鬼塚虎方鞋子的設計自主改造並完善的,NIKE贏得瞭官司,而法官則是做出瞭雙方均可在市場上出售各自Cortez鞋款的裁定。

有趣的是,NIKE Cortez在官司纏身的幾年以及後來的日子裡銷量不斷上漲。而Onitsuka Tiger在敗訴後,雖能繼續出售該鞋型,名字卻需要更改,於是乎Onitsuka Tiger Cortez改名為Corsair,但鬼塚虎卻不像NIKE般風生水起,在美國市場的占額被逐漸蠶食。

當然,後來的Onitsuka Tiger靠著出色的跑步鞋以及後來合並操作化身Asics後也獲得瞭更為巨大的成功,可這也是後話瞭。

所謂的Cortez風雲就這樣告一段落,NIKE帶著“抄襲”得來的Cortez,靠著泡棉和氣墊,在美國越做越大,經過數十年的發展,將過去的巨頭品牌一個一個超越,逐漸成為瞭體育運動行業中的領航者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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تاریخ انتشار : چهار شنبه 7 دی 1401 | نظرات (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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